联系方式  CONTACT

联系电话:028-85171055

联系地址: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菱窠路90号

最新要闻  CONTACT
您的位置:首页 -> 学会动态 -> 政策法规

关于印发《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 管理办法(试行)》 等5个实施细则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8-09-08 09:17:41  来源:华西医学继续教育网   浏览次数:0

关于印发《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 管理办法(试行)》和《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师 规范化培训基地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 等5个实施细则的通知

 
川卫规〔2018〕3号

 

各市(州)卫生计生委、科学城卫生计生委,国家委在川医疗机构、委直属医疗机构,各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基地: 

  为完善我省毕业后医学教育体系,我省于2016年启动了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管理,根据四川省卫生计生委《关于开展药师规范化培训试点的通知》(川卫办发〔2016〕158号)有关规定,我委组织制定了《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、《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、《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招收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、《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考核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、《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、《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。 

 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

  2018年6月14日  

点击下载通知原文.doc